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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泰顺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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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办〔2018〕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泰顺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18〕5号)要求和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指示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的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四分四定”体系,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确保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步走”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建制村基本覆盖,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目标,全县利用五年时间进行全力攻坚,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运行体系。分类处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居民基本养成分类习惯,处理设施无害化,回收利用资源化,村容村貌全面改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焕然一新。

第一步,一年见成效。到2018年底,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55个,创建省级试点村10个,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99%以上。

第二步,三年大变样。到2020年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80%以上;累计创建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5个;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第三步,五年全面决胜。到2022年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创建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0个;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基本达100%。

(三)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协同联动推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团体、广大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坚持精准规划、优选工艺。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规划,衔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处理工艺以太阳能沤肥为主,快速成肥机器为辅,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坚持绩效导向、严格标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绩效考核。严格执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DB33/T 2091-2018)标准,依据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坚持科学管理、持久运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后期长效运行机制建设,做好长效运行、建章立制、科学管理,提高运行管理规范化水平。试行购买农村环卫保洁服务,鼓励第三方建设管理运维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行机制,确保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及时建成并稳定长效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地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从“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传统集中处理模式向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转变。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强配套资金投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重点突出厨余垃圾和可回收垃圾这两类。

(1)厨余垃圾也可叫可腐烂、可堆肥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等生产垃圾。

(2)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金属和布料等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

(3)有害垃圾。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过期化妆品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农民群众意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可采用“农户一次源头分类+村保洁员二次分类”模式。

农户一次源头分类是指农户对农村生活垃圾按会烂和不会烂进行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箱)。

村保洁员二次分类是指村保洁员将村民投放的垃圾分类收集运送到垃圾处理设施点进行二次分拣,主要分拣混杂在厨余垃圾中的其他垃圾和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

3.分类处理。

(1)可腐烂垃圾处理。集中运送到指定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点统一处理。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近的村(居),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区处理体系,分类和处理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2)可回收物处理。各村自行联系废旧品回收企业、个体经营户收购,或由村保洁员负责处理,可回收物应尽量回收。

(3)有害垃圾处理。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定点投放,统一纳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

(4)其他垃圾处理。按原模式纳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其中建筑垃圾运送到建筑垃圾填埋场或农村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农村面源污染物等进入相关部门处置体系。

(三)强化处理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原则上离城区较远的社区均需配备一座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制定垃圾设施建设方案,完善环卫保洁设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日常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具备可操作性的运行机制来保障分类处理设施运行规范化、常态化。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链的建设,培育一批资源回收、资源生产加工再生龙头企业。根据农村生活类、产业类、服务消费类和公共机构类等四类再生资源特点,分类建立不同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回收网点,推广垃圾资源化利用“兑换超市”,推行智能回收及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构建便民利民的回收网络,推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出台地方性政策措施,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加快发展,引导资源回收和垃圾处理两网融合,优先支持供销社再生资源利用平台对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农村垃圾处理静脉园建设和运行。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执行,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村级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开展处理设施的网络化建设试点工作,建立源头分类减量可评估,末端收集运输可计量。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部门协作配合、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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