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归口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县消防安全紧急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泰委办传〔201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订本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3+3”重点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因火灾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
三、主要任务
(一)居住及出租房。采取“逐户销号”的方式,对下属企业全面开展居住及出租房大清查,在执行居住及出租房消防安全“十个一律”、“五项改造提升”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是否违规设置木楼梯、木隔断、木楼板“三木”结构;2、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四要件”,逃生绳、逃生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设施应放在每个居住房间醒目位置,在公共部位安装应急照明灯;3、卧室或公共部位是否使用液化气,灶间(厨房)是否与其他部分采取分隔;4、电气线路是否采用套管保护,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5、有电动自行车的,是否设置安全充电区域、配备智能充电桩;6、居住10人以上出租房是否在公共走道和每个居室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在公共部位安装智能感烟报警器,“通天房”式出租房是否在楼梯间顶部安装智能感烟报警器;7、外窗安装防盗网的,是否设置内部开启装置。11月10日前,各单位要完成所有居住出租房的排查检查,并登记造册;12月10前,完成隐患整治销号。
(二)“厂中厂”。重点排查规上企业整治以下内容:同一建筑的功能场所之间是否采用实体砖墙分隔;2、厂房内进行功能分隔而改变原设计的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符合安全疏散要求;3、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行为,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4、同一建筑内住宿场所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