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竹委〔2018〕80号
各村,乡各有关单位:
现将《竹里畲族乡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消防安全紧急会议精神,全面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经乡党委、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乡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3+3”重点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因火灾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
三、主要任务
(一)居住出租房。采取“逐户销号”的方式,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大清查,在执行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十个一律”“五项改造提升”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是否违规设置木楼梯、木隔断、木楼板“三木”结构;2.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四要件”,逃生绳、逃生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设施应放置在每个居住房间醒目位置,在公共部位安装应急照明灯;3.卧室或公共部位是否使用液化气,灶间(厨房)是否与其他部分采取分隔;4.电气线路是否采用套管保护,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5.有电动自行车的,是否设置安全充电区域、配备智能充电桩;6.居住10人以上出租房是否在公共走道和每个居室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在公共部位安装智能感烟报警器,“通天房”式出租房是否在楼梯间顶部安装智能感烟报警器;7.外窗安装防盗网的,是否设置内部开启装置。11月12日前,各村要完成所有居住出租房的排查检查,并登记造册;12月5日前,完成隐患整治销号。
(二)合用场所。采取“逐户销号”的方式,全面开展合用场所“回头看”,在执行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十个一律”“五项改造提升”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与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采用实体砖墙完全分隔,确需开门的,是否安装防火门并加装闭门器、张贴“常闭”标识;3.合用场所的生活区域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直通室外;4.合用场所的生产加工区域是否安装简易喷淋和智能火灾报警器;5.电气线路是否采用套管保护,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6.有电动自行车的,是否设置安全充电区域、配备智能充电桩。11月20日前,各地要完成所有合用场所的排查检查,并登记造册;12月15日前,完成隐患整治销号。
(三)违法建筑。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整治占用消防通道及其他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2.整治用于出租居住的违法建筑;3.整治用于生产、经营、储存的违法建筑。
(四)其他民房。以“通天房”式民房、待拆迁区域居住民房、全木或砖木结构民房和1990年以前建造老旧民房、老年人独居民房为排查整治重点,重点整治以下内容:1.电气线路是否采用套管保护,是否安装带有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2.外窗安装防盗网的,是否设置内部开启装置;3.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行为是否符合要求。
(五)人员密集场所。以民宿(农家乐)、文礼书院、出租房、卫生院、来料加工点、合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排查重点,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2.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3.是否严格落实防火检查巡查要求,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0月16日)。各村、乡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7日至12月10日)。紧盯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违法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发动村干部、党员干部、全科网格员等力量,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