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罗政〔2018〕240号
罗阳镇人民政府
各社区管委会,各村(居)委会:
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严峻,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下称“秋防”),请各社区、村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确保组织部署到位
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复杂、任务艰巨。一是8 月以来,我国已累计发生 18 起非洲猪瘟疫情,其中相邻我省的安徽、江苏发生 8 起和 2 起疫情。8 月 23 日,乐清市一养殖小区确诊为我省首例非洲猪瘟疫情。目前该起疫情虽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后续疫情形势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再次发生疫情的隐患依然存在。二是今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 7起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19 起口蹄疫疫情,已超过去年全年,小反刍兽疫疫情仍存在零星散发。三是秋冬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我县上半年部分养殖场户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标,且我县畜禽流通频繁,发生输入性疫情风险不容忽视。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村、各社区要充分认识非洲猪瘟等疫情的复杂性、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的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坚决采取果断有力措施,迅速部署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突出强化非洲猪瘟防控,严防病毒污染扩散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8〕73 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8〕82 号)等要求,切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关键措施落实,全力确保生猪产业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严格开展疫情排查和处置。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不明原因死亡生猪的排查力度,继续加强对疫情省份发生前 60 日内调入我镇的生猪及其产品的溯源排查,坚决防止病毒扩散,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原则,坚决果断处理,迅速拔除疫点,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二)是要严格落实生猪调运监管。根据农业农村部等文件规定,暂停省外生猪调入备案报验,全面停开目的地为省外的生猪产地检疫证明,同时严格温州市范围内调运监管,防止病毒在市县之间传播。
(三)是严格禁止泔水饲喂生猪。要加强泔水或餐余垃圾全链条监管,严禁违法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泔水养猪场点的执法检查,加大对用泔水饲喂生猪的风险宣传提示,并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全面停止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对禁用泔水饲喂生猪前已饲喂泔水的生猪,封闭隔离 19 天,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三、工作安排
今年秋防时间安排为 9 月 15 日至 10 月 25 日,具体工作分为 4 个阶段:
(一)发动部署阶段(9 月 15 日至 9 月 20 日)。各社区、村对秋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及时落实防控经费以及疫苗等防疫物资,确保秋防工作按时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