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竹政〔2018〕86号
各村委会、乡属单位:
依据国家和省对我乡审定的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面积、《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关于拨付2018年度省级以上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泰财农〔2018〕839号)精神。现将我乡2018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157.122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每亩40元,其中补偿性支出35元,公共管护支出5元。
二、补偿到个人的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中间账户,通过“一卡通”账户直接发放到相关农户。在30天内拨付到个人专用卡,不得滞留。
三、补偿集体部分由乡财政拨付到各村,各村要建立专帐,实行明细管理。
请你们严格按照《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竹里畲族乡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单
(村集体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单)
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竹里畲族乡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单
单位:亩、元
乡名 村名 总面积 集体部分 个人部分 金额合计
面积 金额 面积 金额
竹里畲族乡 竹里 14545 1515 53025 13030 456050 50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