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农质标协办〔20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或组织:
为推进我县农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产品品质的提升,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步伐,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泰顺县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泰农质标协办〔2018〕1号)的规定,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2018年县级农业标准化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各乡镇初审推荐,县农质标协调办公室汇总,后经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9月17日组织县发改、财政、农业、林业、市监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确定“无公害猕猴桃标准化推广实施项目”等 9个项目为2018年县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示范项目建设的管理
(一)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
有关乡镇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指导,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做好对承担单位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大力推广新型农作制度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各主管部门要协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农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地准出、包装标识、质量追溯等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二)加强对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抽查
各承担单位要做好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我监测,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严格按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手段,做好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我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示范农产品的监督抽查,凡在监督抽查中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项目,评估验收为不通过。
(三)切实发挥项目示范效应
各承担单位要以示范项目为重点,开展标准化专题宣传培训,总结示范经验。各乡镇要利用新闻媒体、“农民信箱”等平台,通过基地树牌、专题展览等方式,展示示范成果,扩大示范影响力和带动力,切实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标准化质量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讲标准、学标准、用标准的氛围。
二、严格示范项目评估验收工作
(一)项目评估验收依据
项目评估验收严格按照《泰顺县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评估验收实施细则》和《项目申报书》进行。
(二)评估验收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