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林〔2018〕1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度林业基金支出计划安排的通知》(泰林基〔2018〕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县今年冬季及明年春季实施林下经济发展和林木种苗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经工商注册登记且持续正常运营的有关经营企业。
二、申报建设内容与规模条件:项目分成五项建设内容:1、开展多花黄精新品种选育及林下栽培技术示范基地建设15亩以上;2、开展三叶青新品种选育及林下栽培技术示范基地建设15亩以上;3、林下铁皮石斛、多花黄精、三叶青综合试验基地提升建设15亩以上;4、开展兰花新品种选育及温室大棚建设30平方米以上;5、林木种苗培育项目主要培育浙江楠等珍贵彩色树种优质种苗16万株以上。
三、补助标准:林木种苗培育补助标准0.5元/株;林下经济发展补助标准5000元/亩。
四、申报时间:2018年11月26日起至2018年12月2日止,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