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政办〔2018〕108号
司前畲族镇、百丈镇、包垟乡、筱村镇、南浦溪镇人民政府:
《珊溪水库保水渔业“共享共管”暨帮扶库周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珊溪水库保水渔业“共享共管”暨帮扶库周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珊溪水库保水渔业工作,充分调动库区基层组织和群众保水护渔的积极性,切实增加库周经济薄弱村集体收入,兼顾保护水源与库区群众利益,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珊溪水利枢纽水源地人口统筹集聚和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2012〕11号)、《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7〕63号)、《温州市珊管办关于要求组建珊溪水库库周村居保水护渔组织的通知》(温珊管办〔2018〕18号)、《温州市珊管办关于印发<珊溪水库保水渔业“共享共管”暨帮扶库周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珊管办〔2018〕14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珊溪水库保水护渔组织
珊溪水库保水护渔组织原则上由珊溪水库泰顺库周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涉及土地和人口所在乡镇及所辖保护区各行政村联合组成。
(一)保水护渔组织的基本架构。保水护渔组织分为县、镇、村三级架构,保水护渔管理以村为单位,村级护渔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村网格员组成。镇级负责人由属地政府自主决定。
(二)保水护渔组织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