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林〔2018〕172号
各有关乡镇: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保障公益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要求各乡镇对拨付泰顺县2018年度市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先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市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补偿标准为每亩30元。
二、请各乡镇在泰顺县生态公益林QQ群下载《泰顺县2018年度市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分配表》,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5日在各乡镇公示栏、村委会公示栏统一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各乡镇及时进行调查变更,进行第二次公示,直到无异议为止,再以文件形式向县林业局报告公示结果。
附件:1.泰顺县2018年度市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