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教政〔2019〕132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县城部分学校的编制调整及岗位余缺情况,经研究,同意实验中学(含小学部)、实验小学、实验二小、罗阳镇小、罗阳二小、鹤巢小学、县中心幼儿园等学校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学科、人数
实验中学(初中部,3名):数学1名、英语1名,社会1名。
实验中学(小学部,9名):语文4名、英语2名,信息1名,科学2名。
实验小学(2名):信息1名、科学1名。
实验二小(3名):语文2名、数学1名。
罗阳镇小(1名):英语1人。
罗阳二小(2名):语文1名、数学1人。
鹤巢小学(3名):语文1名、数学1名、科学1名。
县中心幼儿园(2名):学前教育2名。
如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差额要求的,则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结合差额选调要求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因工作需要,实验中学(小学部)本次选调中的英语成绩第二位次、科学成绩第二位次入围者需支援实验二小1年。
二、选调条件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本县在编正式教师。
(二)教龄须满3年。初中、小学教师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上一级教师资格可以报下一级相应学科的教师岗位。
(三)学历:
1.参加小学教师职位选调的,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学年度在学校须任教上述相应的学科。
2.参加初中教师职位选调的,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018学年度在学校任教上述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的,可参加该学科选调。
(四)定向评上市“三坛”的对象在本校服务年限须满5年,定向评上县“三坛”的对象在本校服务年限须满3年。
(五)下列教师不能参加选调:
1.擅自离岗者;
2.近二年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3.近二年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未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
5.县城学校在编教师不参加此次选调。
三、选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