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9年10月15日,县残联、县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实施泰顺县“残疾人之家” 星级建设办法(暂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出台背景与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必要性及相关依据
(一)必要性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和高质量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打造升级版的残疾人庇护机构——“残疾人之家”。 通过新建、改造提升,实现人口相对聚集的1万以上的乡镇建有1家规范化“残疾人之家”,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机构托养、庇护照料等服务。2019年, 6个乡镇要建设1家“残疾人之家” 规范化建设被列入省级民生事实项目,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机构托养、庇护照料等服务。
(二)依据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7部门关于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残联发〔2019〕27号)、《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残联发〔2019〕28号)等文件。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星级创建基本要求
1.有合法的主体。机构须依法登记注册,或者依托合法主体设立,包括依托各类企业、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社会福利机构、职业康复机构、卫生服务机构(精神病院)等设立。
2.有统一的名称和标识。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机构统一称为“×××残疾人之家”,并根据星级评定结果悬挂星级标牌。
3.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包括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内的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三类残疾人”),以及就业年龄段内有需要照料服务的其他残疾人(以下简称“非三类残疾人”),其中“三类残疾人”占机构总残疾人数80%。残疾人每周在机构内接受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
4.有适宜的服务场所。机构选址应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接受服务。房屋建筑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场所达到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5.有配套的设施设备。包括用于办公、后勤服务等基本设施设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功能设施设备以及用于消防、防盗、门卫等基本安全设施设备和无障碍设施设备。
6.有完善的服务功能。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康复服务、文体活动、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功能齐全,能够提供中餐和午休服务及康复医疗、娱乐健身、工(农)疗等服务,并根据场地条件和残疾人需求,组织参与社会活动,开展志愿者服务等。
7.有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岗位设置合理,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与残疾人比例不低于1:10,并聘有专(兼)职医护人员和社工人员。机构负责人、管理服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残疾人相关法规和专业服务知识。
8.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开展服务所必需的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包括基础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实行个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做到一人一档;推行日常服务台帐管理,做到一日一志。
(二)星级标准
符合“八个有”基本要求的“残疾人之家”,可根据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开展星级创建工作。根据“残疾人之家”的规模条件、功能设置、运营管理、服务品质等,从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个等级,等级标志对应1至5颗五角星。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五星级“残疾人之家”
(1)建筑面积一般应达到500M2以上;
(2)负责人参加省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康复服务、文体活动、劳动就业等功能齐全,并在某些领域富有特色;
(4)各类规章制度健全,有科学的服务规范;
(5)建成并运行满一年;
(6)星级评定总分达到180分,且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功能、服务品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满意度测评等各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60%。
2.四星级“残疾人之家”
(1)建筑面积一般应达到300M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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