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委会:
《南浦溪镇农户小额普惠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南浦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
南浦溪镇农户小额普惠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根据《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户小额普惠贷款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进一步提高我镇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经研究决定成立南浦溪镇农户小额普惠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齐碎锡
副组长:王远平、朱晓懂
成 员:毛克运、包松剑、胡晓娜、陈瑞广、廖朝鹏、叶晓如、吴钢城、潘江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泰顺农商银行南浦溪支行,南浦溪支行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二、贷款对象和条件
1.贷款对象:本地区范围内1个以上家庭成员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员)的农户。
2.贷款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65周岁;
(2)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3)无过度融资与担保;
(4)信用记录良好;
(5)无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三、贷款额度、期限、用途和担保方式
1.贷款额度:一般为30万元以内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3.贷款用途: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需要
4.担保方式:信用
四、贷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