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凤政〔2020〕19 号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现将《凤垟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凤垟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凤垟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凤垟乡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 9号)、《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省疫情防控〔2020〕20号)和《泰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泰防发〔2020〕10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凤垟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困难对象基本生活保障
(一)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乡本级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经费。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务工、经营、就业和农副产品滞销的救助对象,根据复核情况及时调整低保补差等救助保障金。及时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全乡补贴系数统一调整为按2倍发放。
(二)落实各项困难帮扶政策。加快推进低收入农户“两线合一”,让农村困难对象同时享受救助和扶贫政策。加强城镇困难职工家庭摸排,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开展针对性帮扶。重点关注疫情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和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影响,及时落实相关资助政策。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更多资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医疗、求学、安居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支持社会力量创设慈善项目,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对象渡过难关。
二、进一步加强陷入困境人员急难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