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领导职责分工,对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清廉泰顺”建设为总抓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开展泰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召开专题例会,总结和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责任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督促并整改,推动责任落实。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预防腐败的警示教育。
3、深化作风建设,每月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问题。积极配合市、县巡察组和纪检组开展工作。
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坚持按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五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5、注重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党风廉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6、认真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其它任务。
三、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一)党组书记、主任 江宗益
对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全面抓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3、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全力推进打造“两个健康”泰顺版、“三强两促”“六重清单”等专项活动;
4、加强对班子成员监督管理,开展廉政约谈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二)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行城
对分管的综合科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中心党组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协助中心党组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履职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3、认真贯彻《泰顺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防止出现干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4、加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力度。抓好公职人员出国(境)审批管理,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