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水〔2020〕14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泰顺县水利局关于加强返工返岗人员防控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水利局
2020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水利局关于加强返工返岗人员防控保障工作方案
为确保完成“奋战十天、拿下拐点”的攻坚目标,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通知》、市委市政府《温州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急措施》及《泰顺县工业企业返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泰顺县水利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下增设返工返岗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水利领域返工返岗人员防控保障工作措施,做好返工返岗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指导等有关工作,特别是返工人员防控保障工作措施。局党委书记、局长陶涛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科,夏智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举措
1.严格落实返岗管理措施。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2月9日起正常上班,2月9日前非疫情防控岗位人员可视情在家实行远程办公、掌上办公;居家办公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报告每日健康情况,不得随意外出;允许实施错时上班、AB岗。湖北籍工作人员一律推迟返泰返岗;非湖北籍县外返泰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后再返岗。
2.严格落实返工防控措施。全县水利系统在建工地参建企业不早于2月23日前复工。以湖北籍员工为主的企业一律无条件暂停复工直至疫情稳定为止。对所有来自湖北籍的员工逐一劝告、一律推迟来泰,对不听劝告提前来泰的湖北籍员工,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各乡镇、卫生防疫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全县水利在建工地复工前必须满足《泰顺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工业企业返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泰防办〔2020〕14号)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不满足条件的一律暂缓复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我局将《水利在建工程、水利系统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承诺书和防控预案》(附件1、2、3)送达至相关企业和在建工地,由企业和项目部负责人签收并承诺后,由我局存档备案。对企业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各企业单位要按规定切实加强返工人员防控管理和工作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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