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必要性及相关依据
为更好地全面开展废旧农膜集中治理,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促进泰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再创新体制机制新优势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64 号)《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7〕68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 4 部门关于加快推进 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浙农科发〔2019〕19 号)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等 6 部门关于加快推进 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温农发〔2020〕3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全县范围内各蔬菜园艺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更换的废旧农膜(废旧棚膜、地膜、菌棒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