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教基〔2021〕20号
各初中学校、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导向作用,提高广大学生健康素质和运动能力,现就202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目的
体育学业考试关乎学生体质健康和终身幸福,关乎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关乎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三原则。各地应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考试方案及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加强考试期间巡查和关键环节监督工作,严格要求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做到考试项目、成绩评定、考试流程和考试仪器(或方式)等标准统一。
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学业总成绩,目的是充分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实效性,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体育锻炼,从而养成健康观念,掌握运动技能,培养锻炼习惯,不断增强体质。
二、考试对象和内容
(一)测试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县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县户籍往届初中毕业学生)。
(二)测试内容
体育考试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内容为基础范围。集中测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1. 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 选考项目:在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生)、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投篮、游泳(此项目不安排缓考,如需缓考另选其它项目)等8个项目中任选3项。
(三)测试要求
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4个项目考试(游泳除外),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无故申请缓考。
(四)其他说明
1.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调整方案的通知》(温教体〔2019〕90 号)要求,从2022年开始,实施新的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办法,按照规定统一启用电子仪器进行测试。
2.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预案请参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17号)要求制定。
3. 体育学业考试工作如有临时调整,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
三、成绩评定
(一)普通考生
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分,总分为40分,4个项目按照实际测得的成绩之和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
(二)免考生
第一类: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并已于2020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免考。经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方可参加高中录取,体育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成绩。
第二类: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认定)、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心血管疾病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考试,体育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