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TSD01-2018-0006
泰政办〔2018〕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顺县住户统计调查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住户统计调查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一体化等住户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各类住户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建设,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住户统计调查,逐步实现住户统计调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根据《关于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15〕53号)和《关于开展新一轮城乡住户样本轮换和调查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17〕93号)等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调查对象
第二条 调查对象记账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住户调查所需的资料,包括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问卷、现金和实物收支日记账等。
第三条 调查对象记账要求:
(一)记账户必须坚持按每天实际发生的日常收支逐笔记录,做到日清月结、不重不漏。
(二)记账户必须指定一名对家中收支情况熟悉、有记账能力并且经常在家的人员记账,必须保持收支记录笔迹一致;不得自行委托记账户以外的人员代记账,如确需代记账的,须经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同意后方可代记,并在封面注明代记账者姓名。
(三)记账时必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需做到记录清晰整洁。
(四)记账户必须按照“六有六无”的标准记好每一笔账。“六有”即:有日期、有项目摘要、有单位、有数量、有金额、收入项目有成员姓名;“六无”即:无重记、无漏记、无混合账、无假账、无字迹不清、无错栏串格。
(五)记账人员要积极参加县、乡镇等组织的业务培训,记账前必须认真阅读记账说明,掌握基本要求、记账内容和注意事项。现金收支账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记录;项目要分门别类记录,不能混记;项目摘要详细具体。
(六)记账户交账时必须检查账本,发现收入支出漏记、错记、混记、重记的,必须补记或修正。
(七)如记账户因不识字、身体条件不允许等特殊原因无法记账,可由辅助调查员指定人员代为记账,但需在账本封面明确标识。
第四条 调查对象工作补贴及奖励:
(一)记账户县级记账补贴为70元/户·月,电子记账户在此标准基础上增加20元/户·月;同时,建立记账补贴增长机制,记账补贴每年比上年增加10元/户·月。
(二)根据记账户记账质量及工作配合情况每年评选优秀记账户20户,年底发放一次性奖励500元/户。
(三)相关乡镇也要在县级补贴的基础上增加记账户记账补贴。
第三章 辅助调查员
第五条 辅助调查员工作职责:负责记账户管理,住户调查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码、初审、报送等基础工作,记账户的业务培训辅导工作和其他相关调查工作。
第六条 辅助调查员工作要求:
(一)遵守会议制度。按时参加定期召开的辅助调查员业务培训会议及不定期的紧急会议。
(二)加强记账户管理。经常与记账户沟通,随时掌握记账户的思想情况和宅内住户变动情况,做好宅内住户变动记账户的报批工作,确保记账户与实际住户一致,严禁虚造住户或自行换户等行为。
(三)建立健全记账户台账。及时搜集住户成员信息,掌握记账户的人口与就业、生产与经营以及大额收支等信息。做好日常各类台账的登记工作,发现记账户记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改正,保证记账质量。
(四)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对记账笔数偏少的住户,加强沟通交流,指导其记实记全记好每笔收入支出账;核实界定住户常住人员,检查封面信息完整规范性;确保日期、姓名、项目摘要、单位、数量等记账内容齐全;督促帮助记账户提高记账质量,做到无回忆账、不记大账、无混合账,经常性项目无漏记;不得代理记账,账页数据修改必须经记账户签字认可;及时核实反馈县发改局(县统计局)的数据查询。
(五)加强账本审核。每月上门收取账本时,要对记账户所记的账目进行现场审查,认真审查记账户的收入支出是否漏记或错记,审查现金收支是否平衡,审查消费量和支出金额是否相符,发现错记、漏记等问题时,及时要求记账户进行更正或补登。采用电子记账方式时,调查员要随时检查审核记账户记账情况,对记账不及时、漏记、错记的及时予以提醒。
(六)严格按照自然月的记账周期,从次月1日开始收取账本,及时做好账本的编码、计算、审核工作,并按时报送到乡镇。
(七)严格按照《编码手册》规定编码,如无明确规定的,按培训时的指标解释统一归类。归类有疑问的,需咨询县发改局(县统计局)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