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TSD01-2017-0006
泰政办〔2017〕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泰顺县彭月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彭月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确定泰顺县彭月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机构规格的批复》(温市编〔2017〕56号)文件精神,成立泰顺县彭月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作为县政府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定、命令;
(二)依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基地总体规划,负责拟订产业基地经济发展规划和各项具体管理办法、服务工业规定等,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基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基地内项目招商选资工作;负责入园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初审;为入园企业提供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全程代办服务;
(五)协调有关部门为入园企业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协调管理入园企业项目规划设计、建设;
(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做好基地内社会治安等;
(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基地内土地管理、规划、园林绿化
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