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陈溪乡农作物重大疫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控制农作物重大疫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农作物重大疫情处置能力,避免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有害生物危害和农业生产损失,保护农业生产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稳定和新农村建设。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植物检疫条例》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的大面积暴发和流行;危害农作物的检疫性病、虫、植物。
第四条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立足预防,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抓早抓实,争取主动,防范于未然,把灾害化解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在乡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处置。
3.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重大农业重大疫情,各村和相关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规范有序。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范程序,讲究工作方法,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Ⅰ级农作物灾害时,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在乡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基础上,成立乡农作物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Ⅰ级农作物重大疫情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
第六条 日常办事机构
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乡指挥部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事务。必要时成立协调督察组、物资保障组、控制处置组、宣传信息组等应急处置机构。
办公室主任:胡林辉
成员:王国祥、陈卫江、任孝义、戴求灿
第三章 灾害分级
根据农作物重大疫情发生的性质、种类、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将灾害分为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疫情)、Ⅱ级(重大农作物疫情)、Ⅲ级(较大农作物疫情)。
第七条 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疫情)
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乡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
2.发现传入我乡或我乡局部已发生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价风险极大、特别危险的;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疫情)的。
第八条 Ⅱ级(重大农作物疫情)
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一个市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
2.乡内虽有零星发生或偶然传入但发生范围不广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价风险较大、高度危险的;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重大农作物疫情)的。
第九条 Ⅲ级(较大农作物疫情)
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
2.乡内有一定发生范围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价风险较小、中等危险的;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较大农作物疫情)的。
第四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十条 监测与报告
1.信息收集
收集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农产品和植物物种引进情况等。
2.日常监测
(1)监测机构与网络。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机构,在乡农技信息中心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危险检疫性病虫的系统监测,分析发生发展态势,发布重大病虫害中、长期预报和预警。
(2)监测内容。各村农技员负责对各地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危险检疫性病虫及外来有害生物的发生基数、发生面积等进行实时监测,乡农技信息中心负责对有害生物入侵动态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
3.信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