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卫[2008]105号
各医疗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机构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市级医院牵手社区”活动,加强业务技术指导,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通过联合、合作形式,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疹制度,逐步将市级医疗单位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以需求导向为原则。针对目前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开展符合社区需求、多种形式并存的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二)以帮助提高为原则。市级医院应以帮助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为根本原则,重点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才培养,而不是替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三)以注重实效原则。积极探索适宜的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对支援前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工作效果和慢性病管理水平的实际绩效评阶,考核对口支援工作的成效,促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一)原则上每一家市级医疗单位对口支援3-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二年。市人民医院对口支援丰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百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丁宅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岭南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医院对口支援章镇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曹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道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汤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妇保院对口支援小越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驿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梁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二院对口支援沥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谢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盖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市级医疗单位有领导分管此项工作,成立相应的内设机构或指定专门的职能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年度工作计划,派出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有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受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开展适宜技术、免费培训和接受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等。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自身需求,提出需要支持的执业科目及协作计划,有效利用支持资源,提高自身综合能力;要为市级医疗单位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四)市级医疗单位要与受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探索建立双向转诊信息沟通渠道,制订双向转诊管理办法。
四、具体要求
(一)签订支援协议。市级医疗单位应到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察和调研,在双方共同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各自职责与义务,提出具体工作任务,签订援助协议,建立长期定点协作关系。
(二)派驻医师。支援单位每年定期到受援单位派出副主任以上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主要从事临床讲课、查房、定期门诊等。同时鼓励离退休卫技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医院要保证其原待遇不变。
(三)人员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要轮流到支援医院进修学习。支援医院每年至少接受2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到本医疗机构免费进修学习;在举办学术讲座、交流会、专家讲座时应通知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派员参加。
(四)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明确双向转诊的病种范围、适应症、转诊程序和保障措施。市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优先提供科室选择、检查预约、住院安排等服务,同时将适宜社区诊疗的患者及其有关病情资料及时转回社区,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市级医院牵手社区”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摆到医院的议事日程。要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市级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长效机制。
(二)注重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市级医院牵手社区”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市级医院牵手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完善检查考核。各单位将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建立支援医生工作日记登记制度,对医师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各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要将牵手活动情况总结上报市卫生局。此外卫生局每年对“市级医院牵手社区”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