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卫[2008]67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疫情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与管理、督查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手足口病(肠道病毒EV71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8]96号)等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上虞市卫生局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虞市卫生局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汉荣
副组长:陆云斌、章更生
成 员:黄大红、董富章、顾松涛、朱宝生、周坚勇、
阮伯龙
工作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卫生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措施,统一指挥疫情的应急处理,对医疗卫生单位防控应急工作提供指导。根据我市手足口病的发展态势,组织力量对疫情进 行应急处置。向市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手足口病疫情以及应急处置情况。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麻疹防控工作和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二、上虞市卫生局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董富章 市卫生局
副组长:朱新建 市人民医院
张鑫培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 员:章兴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朱菊珍 市人民医院
沈仲裕 市人民医院
朱文标 市妇保院
俞惠娟 市妇保院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管理和督导上虞市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指导和紧急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迅速组织有关卫生防疫人员等赴现场进行调查,尽快确定疫情,查明病因和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议;加强医疗机构防控工作,防止院内感染,同时组织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依法加强传染源的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三、工作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防控工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单位,特别是二级以上设有儿科和传染病科的医疗单位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建相应专家组,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诊治能力和水平;要建立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加强疾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做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病人要及时组织救治病人。
二OO八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