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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二○○七年上虞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根据局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和安排,现将《二○○七年上虞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于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二○○七年上虞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二○○七年上虞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为实现2007年卫生监督工作的创新和突破,围绕“卫生强市”战略,着力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机构和传染病防治等各项执法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打造“和谐上虞”。

一、 加强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一)加强卫生监督网络建设。

1、加快乡镇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建设步伐。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订出台并组织实施上虞市乡镇卫生监督分所建设方案,力争在今年底前构建成覆盖全市的市、乡镇二级卫生监督网络。

 2、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加强执法交通工具、现场快速监测设备及取证工具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进程。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职业道德和卫生监督规范教育,在全体卫生监督员中真正树立起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意识。二是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结合卫生部“卫生监督员三年培训计划”的实施,制定监督员培训、考试制度,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培训和执法文书展评活动,提高执法文书的书写质量和水平。三是充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力量,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四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各种形式,在市、镇二级重点培养一批卫生监督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以适应综合执法的要求。

(三)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卫生监督稽查机制。

贯彻执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健全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工作规范,规范卫生稽查行为,强化监督执法内部约束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

(四)实行卫生行政执法案件一案一评,案件合格率达100%,其中优质案应达30%以上;开展每季一次的案例点评,无错案、行政败诉、行政复议撤消案件。

(五)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在开发完善卫生监督执法、卫生许可内部自动化管理系统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装备水平,尽早建立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平台,提高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能力。

(六)畅通“96301”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率、办结率100%。

二、强化宣传和培训,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力度。

1、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继续做好企业负责人、各类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率应达100%,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和自身管理水平。

3、做好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新闻媒体的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报道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制定科室信息考核目标和奖励政策,每季公布卫生监督信息,实行公众卫生安全预警。

4、按照《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做好07年度市“两代会”等全市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继续开展食品放心工程

1、按照提质扩面原则,以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在全市所有大中型餐饮业、乡镇中心小学以上食堂及乡镇中心幼儿园食堂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同时要继续做好小餐饮业量化分级试点工作,推进小餐饮卫生整治。

2、大力推动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整顿与规范化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摸清本底、落实责任,做好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企业单位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3、进一步清理卫生许可、规范卫生许可行为。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要求,严格准入标准、强化分类审批,在六月份前做好新一轮卫生许可换证工作。

4、以农村土厨师的“五统一”管理为抓手,切实加强农村家宴的申报指导管理。重点规范土厨师的建档、培训、体检与公示制度,促进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的提升。

5、完成省、市下达的专项工作任务,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熟肉制品、饮用水等食品卫生安全整治行动。

(二)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以化工、灯管、蓄电池行业为重点对象,以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情况为重点内容,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

2、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重点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危害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强化防范防护意识。

3、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步伐,市疾控中心、市二院力争在2007年6月前取得省职业健康监护资质。道墟、丰惠等重点乡镇医疗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通过省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资质认证。

4、加强与安监、化工园区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通报机制。

5、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安全的监管,认真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放射性和工业探伤机卫生许可持证、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并建立档案。

(三)加强医疗机构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巩固“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以取缔无证行医、纠正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重点,加大清理整顿力度,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2、以医疗废弃物集中规范处置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防治传染病职责落实方面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传染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

(四)依法做好公共场所、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等的监督执法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及《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切实加大旅店业、美容美发、娱乐场所、洗浴业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执法力度,开展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和场所空气卫生质量监测评价,督促公共场所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改善卫生设施,提高卫生质量,适时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量化管理试点工作。

2、根据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药店、化妆品零售批发等流通领域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开展对旅馆业、理发美容业所使用化妆品的监督检查。

3、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结合省、市的专项工作计划,开展消毒液、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监督检查和许可初审工作。

4、以宣传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为重点,继续开展全市生活饮用水现状调查,建立健全基础档案;加强对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加强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5、继续做好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按省、市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重点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农村市场、问题食品等的监督抽查。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建立信息互通和通报机制,加大查处和公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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