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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虞环[2009]6号
上虞市环保局“企业解困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推进创新创业,优化企业服务,确保工业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特制定我局“企业解困年”活动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下基层、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为主题,深刻认识推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从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入手,着力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环保难点,着力破解制约经济发展的环保瓶颈,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双赢发展,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的平稳、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1、充分认识工业经济面临的严峻形势,在推进发展上有新举措。深刻认识当前经济形势的变化,正确把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牢牢把握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着力破解制约经济发展的环保瓶颈。针对我市产业结构不甚合理、污染减排压力较大、环保基础相对薄弱、环境信访日益增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寻找对策,破解难题,推进发展。
2、深刻理解企业解困发展的重要意义,在帮扶解困上有新举措。企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之基,是创造社会财富、提供就业机会的重要载体,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扶持企业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城乡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企业运行出现新问题、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等实际情况,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树立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理念,把帮扶企业破解难题、共渡难关作为当务之急,把做好项目投资服务作为重中之重,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深入开展“环保服务进企业”活动,在优化服务上有新举措。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理念,通过深入开展“环保审批进企业”、“环保政策送企业”,“环保技术下企业”等活动,优化环保服务,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企业治污,调优产业结构,推进企业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服务企业发展
1、强化项目审批服务组织领导。成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和任务,提供政策咨询、污染物总量替代、现场监测、标准确认、资料预审等相关服务,做到跟踪审批,蹲点审批,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审批、实施。
2、实行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制。加强与发改、经贸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建设项目信息,及早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发挥环保职能,根据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在项目引进初期及时提出环保对策和建议,并以工作联系单等形式将有关环保管理政策和要求及时告知项目业主单位和相关部门,避免投资因选址不当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时间延误。
3、优化项目审批工作机制。坚持准入标准,提高审批效率。对重大基础建设、产业转型升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生态农业等见效快、污染轻、效益好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登记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窗口式标准化管理,着力提高审批效率。
4、实行省批项目重点服务制。对须报请省环保局审批的项目,落实专人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及时做好环评审批的各项服务工作。督查环评单位,加快环评编制和修改速度,环评报告编制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修改时间控制在专家评审后一星期内。帮助企业规范整理上报审批须准备的各类资料。同时,加强与省局的联系、沟通,陪同企业多跑、多汇报,并定期在杭州、绍兴进行蹲点,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帮助疏通审批渠道。对省批项目落实,做到环评监测优先安排、污染物总量替代统筹安排、预审意见实行一稿制、每周一次进展情况督查等四项保障措施。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防止排污企业通过转嫁环境成本的方式来缓解经营困境,对偷排污染物、屡查屡犯的严重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避免因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环境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类处理,对违法行为轻微且整改及时的,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企业慎用停产整治措施。
2、寓服务于监管。做好环境执法后服务,对受到处罚的企业,要帮助企业查明原因、分析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对限期整治的企业,主动帮助企业寻找经济技术可行的治理方案,协助落实治污方案编制单位,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整治完成后及时验收。要深入推进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立重点排污企业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定期上门了解企业的环保需求。指导企业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使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治污监控效率。做好环保信用管理工作,对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银行信贷限制后已整改到位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通报,帮助恢复环境信用。区别不同情况,为企业出具争取国债资金和银行贷款所需的环保信用证明。
(三)、发挥环保政策作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争取资金支持企业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力度,提前了解国家、省环保资金的投向。指导企业做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轻等工程项目申报材料,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中央农村环保资金、省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资金。同时,落实市级污染减排、生态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积极鼓励企业发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污染减排。
2、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及时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尽最大可能减轻企业负担。对排污量调减企业,及时根据实际减少的排污量核定下调企业的排污费缴纳数额。积极向企业提供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对轻污染行业、获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省绿色企业等环保先进企业申请上市、绿色信贷免除上市企业技术核查专家评审环节。加强对环保收费工作的监督管理。降低建设项目监测收费,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降低部分涉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8〕352号),统一按基准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对困难较大的企业,根据实情加大优惠幅度。引导环评中介机构主动做好对困难企业、畜禽养殖、屠宰企业、生态农业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并督促环评和技术评估机构实行减半收取环评咨询费。
四、活动安排
以“环保服务进企业”为载体,主要开展三项活动。
1、环保审批进企业
组织环保审批政策现场咨询会。深入杭州湾工业园区,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召开一次环保审批现场咨询会,分发《环保便民窗口工作制度》,帮助企业了解环保审批的各项程序和要求。时间:3月中旬。责任人:蒋建钢。
组织省批项目现场交流会。组织企业互相交流,由已通过省局审批的项目业主介绍有关心得体会,点出审批的难点环节,帮助拟报省局审批的项目业主积累经验、少走弯路。时间: 3月下旬。责任人:蒋建钢。
开展企业环保困难走访活动。安排一个月时间,组织各环保分局、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走访,重点走访化工、印染、机电、铜管等相关企业,听取企业在环保审批、验收、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并由行政许可科牵头负责汇总制定《企业环保难题情况表》。时间:3月份。责任人:蒋建钢。
开展中层调研破难。要求每个中层干部,确定一个课题,进行重点调研、破难。重点围绕企业难题解决、环保技术创新、环保管理创新等。时间:4月份。责任人: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2、环保政策送企业
组织环保业务培训。邀请省局专家,对企业老总、环保负责人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政策、环保扶持措施等方面的培训,使企业了解有关环保政策,熟悉环保业务,及时掌握有关环保资金申请、企业上市环保审核、环保优惠措施、环保治理技术的呢个相关业务知识。时间:5月上旬。责任人:吴新富。
分发环保政策资料。编制《上虞环境》季刊,重点介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政策、环保资金补助、最新环保技术等内容,并及时分发给各企业。编制《减排小册子》分发到企业,使企业了解最新减排动态和有关要求,帮助企业少走弯路。时间:5月中旬-6月上旬。责任人:吴新富。
3、环保技术下企业
建立企业服务卡。加强与企业的日常联系沟通,定期上门了解排污企业的环保需求,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动态,了解企业在污染整治、项目审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时间:全年。责任人:张淳、各分局、所负责人。
开展环保难题解困活动。对4月份走访摸排出来的《企业环保难题情况表》,实施列表管理,对每个难题都确定责任领导、责任人,定期督查解决情况,并实施动态管理,切实开展企业解困帮扶。时间:全年。责任人:张淳、各分局、所负责人。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局“企业解困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许君意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企业解困年”活动由行政许可科牵头。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本单位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2、强化考核。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解困年”活动工作进度和企业解困情况的考核,强化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终对各科室、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3、营造氛围。要在全局形成“真心帮扶、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工作在一线,指导在一线,服务在一线,切实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困、发展。同时,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发掘典型事例,切实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附件:市环保局“企业解困年”活动安排表
二○○九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 环保 企业解困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