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驿亭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方案
各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虞政办发〔2008〕149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依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原则,现制定“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整合相关办、线、站、所及部门力量,通过全面性地扶持引导、重点性地规范指导和针对性地创新提升,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群众满意、示范性强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整改、发现和解决一些具体问题,积累各行业、各环节的整治和规范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着力为全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和关系地方形象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工作步骤
工作从2009年5月至2009年12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排查,摸清我镇“十小”行业总体情况,确定整规对象。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行业的工作要求,制订出各行业细化实施方案及总的工作方案,召开好全镇整规工作动员大会。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本行业生产经营的标准规范,重点做好面向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月21日—11月中旬)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工作方案,对全镇范围内的“十小”行业进行全面整治与规范,使面上“十小”对象基本实现规范经营,整规工作基本完成任务。在推进过程中,实行分类指导,落实整治与规范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从业人员;贯彻标准规范,不断加以完善;加强协调配合,部门联动到位。整规实施阶段工作在11月15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巩固和迎检阶段(11月中旬—12月底)
主要工作内容:对整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查漏补缺,做好巩固工作,解决遗漏“死角”,防止各类问题反弹,对新增的“十小”对象及时跟踪,抓好规范,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确保年度验收考核的顺利通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相关副镇长为副组长,党政办、工贸办、社会事务办、农办、政法办、城建办、文化站中层干部及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报送、资料整理、沟通协调等工作。各村、企事业应成立相应组织,按责任书要求落实“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同时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及时掌握下属村、企事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推进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站、所相关部门和全体机关干部、村要在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作配合,加强情况交流和信息互通,共同开展整规工作的指导、帮扶,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三)广泛深入宣传。积极组织“十小”行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业主的主体责任意识。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度及好的经验做法,指导面上工作。要通过编印《驿亭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简报》,向上报送信息材料,树立各行业典型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典型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四)注重督查落实。要建立督查落实机制,由普查指导组牵头,经常性对整规工作开展检查与指导,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程和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