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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集中排查登记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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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新居民事务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全市流动人口的登记率、办证率和落地管控能力,努力压降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比例,为建国六十周年大庆营造更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经研究,决定自6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集中排查登记竞赛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以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服务好为目标,大力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打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为推进平安上虞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办证工作,努力实现暂住人口信息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并不断提高居住证办证率;

2、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基本信息,努力实现暂住人口基本信息(包括政治面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携带未满16周岁人员等信息)采集录入准确率达到100%;

3、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实现出租房屋网上登记率达到95%以上,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主要项目的信息采集录入准确率达到100%;

4、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集聚的重点村(居委、社区)、行业场所的清查力度,通过强化落地管控,切实提高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的列管率;

5、通过排查登记工作,力争发现一批可疑物品,获取一批违法犯罪线索,破获一批刑事犯罪案件,抓获一批逃犯,流动人口管理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三、工作措施

各派出所(梁湖、驿亭警务室)、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流动人口“教育、维权、服务、管理”的八字指导方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会同各乡镇(街道、新区)、村(居委、社区)新居民事务所、站(室)全方位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集中排查登记。

(一)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流动人口登记数量和质量。各派出所(梁湖、驿亭警务室)要按照“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定时间、定地段”的五定工作要求,建立由社区民警、社区保安、治保人员组成的排查小组,会同新居民事务所、站(室)采取地毯式搜索方式,对出租房屋、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流动人口进行排查登记,尽最大可能投入警力,加大信息采集力度,确保排查对象不漏网、重点部位不漏排。要保证信息采集质量,现场督促办理登记手续时,必须查清被登记人员的相关情况,力争采集到鲜活、准确、完善的信息数据;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人员要加强盘问审查,对无身份证件、无固定住所、无工作单位的“三无”人员要设法与其原籍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核实其身份。要全面落实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工作,对现有出租房屋租赁情况要一一检查核实,变更登记要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新增出租房屋要及时登记,并与业主签订好治安责任书。要进一步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新区)新居民服务大厅(窗口)落实信息登记和录入的工作职责,加快信息录入速度,严格把好信息质量关,增强登记信息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二)保持严查态势,提高流动人口的治安管控力。各派出所(梁湖、驿亭警务室)在排查登记过程中,要采取网上比对、关联信息判断等办法,把有前科劣迹、身份不明、居无定所、昼伏夜出、收入反常等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按照“查人必先查疑”的要求,纳入高危人口列管,并做好落地管控工作。特别是对“五种监改”对象、“两保”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有前科劣迹的人员要注意掌控,要运用高危人口滚动式管理加强巡查,准确掌握其居住和活动情况,从中发现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对散居在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在办理租赁房屋手续时,要核查身份及检查随身携带物品;对集中居住在公寓的流动人口,要实行不定期抽查,了解其工作、生活状况;对长期无正当职业的流动人口,要开展重点管理,摸清其活动状况及生活来源,力争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予以打击。要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实施盗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以及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并坚持露头就打,以打促管。要适时整治非法、违法房屋租赁行为,加强对单位或房东的教育引导,及时消除各类治安及安全隐患。

(三)强化有机结合,提高流动人口排查登记的实效性。各派出所(梁湖、驿亭警务室)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基层基础大排查活动相结合,把基层基础大排查活动中关于流动人口管控工作要点与本次排查登记竞赛活动工作目标紧密联系起来,力争使排查工作见底到位,底数掌握动态清晰。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基层建设年”、“企业解困年”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与市新居民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协助解决流动人口在医疗、计生、社保、就业、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动我市流动人口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和本地化的道路。要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动员广大群众参与集中排查登记竞赛活动,设立流动人口信息举报箱,对举报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有效线索要按照举报奖励办法及时落实奖励。

(四)开展竞赛评比,提高流动人口排查登记的积极性。出台考核办法,建立竞赛活动考核激励机制,对各派出所(梁湖、驿亭警务室)落实考核奖惩。流动人口信息集中排查登记竞赛方式为月度考核、季度奖励、年度表彰;参加竞赛对象为各派出所及梁湖、驿亭警务室;实施分类考评,并根据去年年终辖区内流动人口底数分为A、B、C三类,A类为百官、曹娥、崧厦、沥海、新区、道墟派出所,B类为丰惠、东关、上浦、小越、边防派出所,C类为章镇、下管派出所和梁湖、驿亭警务室。具体抽查考核由新居民事务局管理科牵头负责并会同治安大队组织实施,考核评比内容为辖区流动人口登记季度指导数(指导数参照局打防控工作考核办法所设的指导数为准)完成情况、登记发证率、信息录入质量和准确率、高危人口列管率、出租房屋网上登记率、治安责任书签订率、“人户一致”率等六方面(考核细则详见附件)。每月考核评比成绩及名次在公安局域网工作督查栏上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派出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集中排查登记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加强流动人口基础管理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人力、物力和制度上保证集中排查登记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流动人口信息集中排查登记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居民事务局副局长徐军任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王悦强任副组长,治安大队和新居民事务局管理科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各派出所(梁湖、驿亭警务室)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认真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排查竞赛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派出所(梁湖、驿亭警务室)要认真对照2009年局打防控工作考评办法当中规定的指导数,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排查登记的季度指导数,并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同时,对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的派出所及警务室,如年终未完成全年流动人口登记指导数70%的,取消评先资格。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派出所(梁湖、驿亭警务室)要强化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落实。坚决避免图形式、走过场,严禁弄虚作假。活动期间,市局流动人口信息集中排查登记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以及警务督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督察工作经常化、绩效考评日常化”的要求,对排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成绩的,一经查实,取消季度奖励及年度评先资格,并按打防控工作考评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上虞市公安局      上虞市新居民事务局

二00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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