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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道墟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9年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把握新机遇,争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战略部署和“法治道墟”建设目标,深入推进实施“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全过程。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信仰。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要求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
2、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推进实施“三个年”活动,加强宣传经济纠纷、节能减排、知识产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3、加强服务和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继续抓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医疗纠纷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劳动用工纠纷处理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二、以扎实开展“法律五进”为载体,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常规化
1、以增强依法执政、执政为民意识为关键,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班等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积极性,增强学习的效果。要贯彻好中央、省、绍兴市、上虞市《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并认真落实我市制定的相应具体实施方案。
2、以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为要务,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中央《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安排,确保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要努力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的质量,建立青少年安全教育预警机制,组织开展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律培训。要针对青少年的自身特点,利用制作法制图片、开设观摩课、用身边事拍摄有关法制电视专题片放映、法制文艺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我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
3、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为重点,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落实省、绍兴市、上虞市《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考评标准和要求,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树立员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规范交易行为,依法诚信经营。广泛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巩固并发展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职工法制学校”,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观念以及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着力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认真开展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牵头组织的“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有关单位要制定活动方案,做到有方案、有具体活动内容、有专题总结、有档案(图片、声像)资料。
4、以促进农村依法自治为目标,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继续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四民主两公开”理念,提升村委会依法自治能力。大力开展适合农民群众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菜单式”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的力度,不断增加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提升依法自治能力,提高农村普法工作实效。继续开展送法下乡、入户的工作,努力扩大农村普法的覆盖面。
5、以提高依法管理的社会化水平为基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切实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所属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银行、铁路、商店、电信、医院、大型商贸市场等具有服务职能的窗口单位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设立公共法制宣传阵地、发放法制宣传品等形式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积极推进“法律进市场”活动。
三、突出普法实践特色,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力
1、继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居)”达标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典型,做好以点带面的工作。2009全年“三星级”民主法治村(居)达标率达到85%。
2、深入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12·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1、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单位各办公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发挥各办的作用,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和考评机制,促使“大普法”格局形成,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创造必要条件,提供切实保障。
2、切实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资源整合。及时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普法信息员队伍、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培训和指导,畅通全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交流反馈渠道。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镇级、村级图书馆(室)、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资源以及村民法治学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培训机构的作用。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围绕法制宣传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传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层次和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