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政办发〔2020〕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加快推进上虞区未来社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上虞区未来社区建设的实施细则
未来社区是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的人民社区,是围绕社区全生活链服务需求,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价值坐标,以和睦共治、绿色集约、智慧共享为内涵特征,以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交通、低碳、建筑、服务和治理等九大场景创新引领未来生活方式变革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对带动上虞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引领城市社会治理转型、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为高质量、高标准、高速度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根据《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9〕8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 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绍兴市未来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9〕39 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区未来社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全生活链功能配置“模块集成”创新设计,构建以九大未来场景创新为重点的系统供给方案,加快形成“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未来社区试点创建格局,打造有归属感、舒适感和未来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释放改善大民生、带动大产业、驱动大投资、促进大转型四大红利,为绍兴人居高质量发展提供原创性、系统性和可操作的未来社区样板。
(二)基本原则
1.需求为基,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集体意愿,围绕社区居民全人群、全龄段、全生活链服务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本定位,把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领高品质生活方式革新。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并重, 政府重点做好顶层设计、政策引导,企业作为主体建设实施,探索形成可持续未来社区建设模式。
3.迭代创新,体系推进。创新未来社区建设工作机制,鼓励大胆探索、迭代优化,充分发挥政策创新牵引作用,体系化推进民生改善、产业培育、投资拉动和管理转型。
4.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两大类型,以改造更新类为主,分类推进、精准施策,推动未来社区模式多样化、差异化、特色化,形成百花齐放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年成品牌”总要求,坚持“大胆探索、系统供给、适度留白、反复迭代、加快推广”工作方针,高质高效推进试点建设。至2022年8月,完成首批省级试点建设的鸿雁社区,建立未来社区建设运营的标准体系,现实和数字孪生社区建设运营理念落地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2年底起复制推广,通过未来社区建设夯实未来城市发展基础,有力支撑大湾区大花园大都市区建设,打造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新的“金名片”。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群众满意导向。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高品质生活主轴,让社区全人群真正享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改造更新类回迁原住民“搬得进、住得起、过得好”,以群众满意度为最终评价标准,妥善协调平衡拆迁安置政策。(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下同)
(二)坚持分类统筹实施。统筹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两大类型,改造更新类以 20 世纪 70—90 年代老旧小区为主体,鼓励采取全拆重建和插花式改修建等方式;规划新建类是指在“熟地”上新建未来社区,原则上以改造更新类为主,分类推进、精准施策,确保到 2022年8月,基本建成鸿雁未来社区项目,建立未来社区建设运营标准体系;到 2022 年底,复制推广未来社区。对存在多孔预制楼板等安全隐患的老旧小区,鼓励实行全拆重建或插花式改修建,不留安全后遗症。(责任单位: 发改局、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