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JSMD00-2021-0013
三门县人民政府文件
三政规〔2021〕13号
关于印发三门县2021“金秋”汽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2021“金秋”汽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门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三门县2021“金秋”汽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活消费潜力,促进我县消费市场稳定增长,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我县范围内开展以汽车促消费为主题的2021“金秋”促消费活动。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促消费活动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照先购先得的方式予以补贴,购车补贴额度若提前发放完毕,活动即告结束。
二、补贴范围
消费者在我县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家庭乘用车(9座以下包含9座,包含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并在本县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购车补贴。法人及其他组织购买车辆不享受此补贴。
三、补贴方式及标准
本次活动采用超市卡形式补贴,消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日,使用范围为三门县。
补贴标准如下:购买裸车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下同)5万元以下车辆,补贴1000元超市卡。
购买裸车价5万元(含)-10万元车辆,补贴2500元超市卡。
购买裸车价10万元(含)-20万元车辆,补贴4000元超市卡。
购买裸车价20万元(含)及以上车辆,补贴8000元超市卡。
其他汽车促消费政策按县里原定时间和标准继续执行。
四、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