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工商局和县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一、 统一行动,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执法月”活动。县工商局将2005年3月定为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消费维权执法月”,各地要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一系列的维权执法行动。一是积极受理群众举报。要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深挖案件线索,查处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二是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要保证人员力量,认真及时地做好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同时要开展清查积压消费者申诉案件活动,对去年以来申诉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未处理的案件要及时予以解决,已处理的案件要查看程序和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三是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百姓生命健康的经营的行为,对损害消费者人身健康的企业和产品要坚决予以取缔查处。四是开展打假维权案例宣传周活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在一周左右的时间内,集中宣传2004年处理的重大典型案件。
二、关爱消费者生命健康,围绕“健康·维权”为主题,做好“3·15”纪念活动。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是进一步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各地在今年“3·15”纪念活动中,要紧密结合“健康·维权”年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纪念活动。一是要加强农村消费维权的宣传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组织,特别要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送服务下乡等活动,切实关注和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使消费维权力量向最薄弱的农村消费者倾斜。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消费座谈会、消费教育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三是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载体,运用专题、专刊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涉及人身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消费科学知识、先进消费文化、典型案件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广泛调查、发布警示、参与检查,加强消费指导。各地在“3·
各地在组织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县局、县消协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二○○五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消费者权益 宣传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