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所属各单位:
根据《广告法》、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的规定,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国内开展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资格检查,并对《广告经营许可证》进行换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换证的时间、范围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和换发《广告经营许可证》工作从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正常开展广告经营业务;
(二)是否建立健全广告审查、登记、合同、档案制度;
(三)是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进行广告经营价格备案;
(四)是否按时报送《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五)设立、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媒介广告的经营是否由广告部门统一承揽。
三、检查换证程序
(一)各广告经营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连同本单位职工的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结业证或广告审查员证等有关材料于
(二)根据广告经营单位自报的检查表,我局对每家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对不符合资质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
(三)对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广告经营单位,资格检查合格后,由市局统一换发《广告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四)检查工作结束后,广告经营单位经营资格的检查情况将通过报纸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仍未到广告监督管理部门接受检查的广告经营单位,我局将依法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
二○○五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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