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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劳社[2009]127号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了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变化,确保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按期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稳定,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工资支付的重要意义
工资是职工生活的主要来源,是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保障。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也是维持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的主要途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从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也为道德所谴责。
(一)用人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
依法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工资支付问题直接关系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直接影响到用人单位对外声誉,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内部劳动用工管理,高度重视本次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把自查工作落实到专人负责。
(二)用人单位要依法履行支付工资的各项义务
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有利于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建立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符合企业长远利益。各用人单位要从维护本单位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依法支付工资的重要性认识,自觉做到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要规范工资支付方式,支付工资时要求职工本人在工资表册上亲自签名或按指印,尽力减少或避免发生工资支付争议。
(三)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现实意义
一个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存在较严重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将直接影响该区域内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有序成长。在当前“民工荒”现象又有所抬头的情况下,我县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难问题一直难以破解,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忽视了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农民工的“权利荒”是导致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变动的主要因素,是导致“民工荒”的主要根源。建立良好的劳动保障法治环境,让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农民工能安心就业,涵养我县的劳动力市场,是破解招工难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企业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当前仍有一些企业存在严重拖欠工资行为,这些用人单位的违法乱纪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县用人单位的整体形象,阻碍我县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成长。这些用人单位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最终还是要损害到企业自身的利益。
二、本次专项行动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本次工资支付专项活动检查对象是全县各类用人单位,主要是建筑、服装、纺织、机电、橡胶、工艺品、造船、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或企业,重点对2009年度发生过工资拖欠、被举报投诉的企业。
检查内容是各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支付职工工资是否已达到我县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等。
三、检查工作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用人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各用人单位自查后要如实填写《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登记表》,于
(二)执法检查和督查阶段(
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这“三个确保”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提前还清旧欠,做到不发生新的拖欠工资行为,在春节放假前夕要结清2009年12月份及以前的工资。为了要达到“三个确保”的目标,各用人单位要尽早行动起来,立即筹措资金用于发放拖欠的工资。对于企业生产经营严重困难,难以筹集资金支付工资的企业,要主动与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工业园区管委会联系,落实筹资计划,明确分期分批支付工资计划,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附件: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登记表.doc(58KB) 下载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