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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三人劳社〔2011〕33号 关于开展维修电工、电焊工等工种职业技能免费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企业职工、社会劳动者素质及技能水平,促进就业,提升我县企业竞争能力、创新能力。现将2011年度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培训职业(工种): 维修电工(电工)、电焊工、车工、数控车工、中式烹调、餐厅服务员、化工操作工、化学检验工、橡胶硫化工、橡胶炼胶工、计算机绘图、冷作钣金工、涂装工(油漆工)、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培训师、秘书)等。 企业在岗职工参加培训的可由企业统一申报,除以上职业(工种)外各企业还可根据本企业需求另行上报。 二、培训考核条件 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从事职业要求禁忌的,均可参加相应的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参加初级工的考核:从事申报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的;经本职业(工种)初级工培训结业的。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参加中级工的考核:取得申报职业(工种)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五年;取得申报职业(工种)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经本职业(工种)中级工培训结业的;连续从事申报职业(工种)工作七年以上的。 三、培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各职业(工种)具体培训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合格的,将核发相应的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作为从业及单位聘用人员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考核的人员免收培训费,考核费按有关规定收取,食宿自理。 请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协助做好农民工的培训报名工作。有关人员请相互转告,按时报名参加培训考核。 附:《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二○ 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