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三民〔2013〕90号
全县各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建设和行为,推进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等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要求和三门县社会组织评估的相关规定,决定全面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等级运用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二、参评对象
经县民政局登记满一年以上,上年度年检合格且未受过行政处罚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加评估。
三、评估的办法和程序
评估采用社会组织自评和评估人员入户评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向县民政局行政审批科提交《三门县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和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测评表及需报送的评估材料。三门县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评估委员会组织人员上门评估、资料核查、初评意见的提出。最后的评估结果由三门县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定。评估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评估工作从10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完成,各社会组织可结合社会组织年检报送相关材料,评估委员会将根据各社会组织申报和准备情况组织入户评估,先申报先评估。具体步骤为:
(一)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和评估材料目录,认真开展自评,并提交《三门县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二)县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 评估委员会组织人员上门评估,综合书面审查和实地考察等情况提出初评结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