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在三门省市属各单位:
《三门县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3年度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考核标准
(乡镇政府)
2.2013年度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考核标准
(县级单位)
三门县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度三门县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我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整顿和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3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11〕75号)和《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发〔2011〕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三门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文广新局、国土资源局、建设规划局、质监局、安监局、经信局、交通局、人劳社保局、烟草专卖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城市管理执法局、风景旅游局、盐务局、邮政局、发改局、港务局。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
考核内容分基础建设和整治成果两个部分。考核设基本分100分,其中:基础建设35分,整治成果65分。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单位自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要对照《2013年度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写出自查自评情况总结材料,于
(二)抽查核实:县查无办于2013年12月将根据各乡镇、部门自查自评结果、实地抽查核实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核结果运用
乡镇人民政府考核结果分别折算计入《乡镇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县级单位考核结果分别折算计入《县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
四、附则
本办法由县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2013年度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考核标准(乡镇政府)
考 核 内 容 | 基本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分数 | ||
(一) 基础 建设 35分 | 组织 领导 | 有专门分管领导和组织机构,有相对固定的专门工作队伍并报县查无办备案的(5分) | 5 | 组织机构不健全扣2分;分工不明确的扣2分;未上报县查无办备案的,扣1分。 | |
针对辖区无证无照经营的特点,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整治重点(6分)。 | 6 | 未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计划扣3分;未明确整治重点扣3分。 | |||
宣传 发动 |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5分)。 | 5 | 开展宣传活动5次,未完成的每次扣1分。 | ||
制度 建设 | 建立协调和督查制度(3分)。定期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全年专项整治工作不少于2次(10分)。 | 13 | 未建立协调和督查制度不得分;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得分;专项整治少1次扣5分。 | ||
信息 报送 | 6 | 未按要求向县查无办上报整治工作总结的,少一次扣1-3分;上报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的,每篇加2分。 | |||
(二) 整治 成果 65分 | 抽查 | 随机抽查20户,要求无证无照率控制在15%以下(40分)。 | 40 | 无证无照率每增(减)一个百分点扣(加)2分。 | |
专项 整治 | 加大对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和群众举报集中等情节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维护市场秩序(15分)。 | 15 | 未及时处置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每起扣5分;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每起扣1-3分。 | ||
及时组织力量完成县查无办部署开展的各项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10分)。 | 10 | 专项执法行动未开展的每次扣3分,工作不到位每次扣2分,开展不及时每次扣1分。 |
附件2
2013年度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考核标准(县级单位)
考 核 内 容 | 基本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分数 | ||
(一) 基础 建设 35分 | 组织 领导 | 有专门分管领导和组织机构,有相对固定的专门工作队伍(5分)。 | 5 | 组织机构不健全扣2分;分工不明确的扣2分;未报查无办备案的,扣1分。 | |
根据职责分工,针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特点,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2分),全年负责牵头开展整治活动不少于2次(6分)。 | 8 | 未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扣2分;未开展专项整治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三门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anmenxian/20210629/35136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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