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所属各单位:
现将《三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门县工商局
三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
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大力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关于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工商食〔2013〕5号)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创建对象及目标
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的创建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纳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食品批发经营者(含批零兼营)、大中型食品超市、以及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等特殊商品经营者。2013年省级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目标为2家。要按照《浙江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指导辖区范围内电子化管理工作基础扎实,创建积极性高,日常管理规范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具体创建目标如下:东城工商所2家、西城工商所1家、健跳工商分局1家、花桥工商所1家。
二、创建工作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3月——4月)。根据《浙江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及《浙江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检查评分标准》要求,各单位开展调查摸底,查漏补缺,进一步推进电子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安装率、使用率、上传率,保障电子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申报初审阶段(5月——10月)。按照县局分配的创建名额,对照《浙江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检查评分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创建对象,并于5月底将初步创建对象上报县局食品科。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2月)。县局按照创建标准对各单位申报的单位组织考核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单位进行命名表彰。
三、创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2013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实。为加强工作领导,县局成立“三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是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培训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加强工作指导。要加强对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对象的工作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和创建标准,严格组织参评单位的初审工作,真正将经营行为规范、信息设备齐全、管理制度健全、基础数据完整、上传录入正常、社会普遍认同的单位推荐上来,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联系人:流通领域食品监督管理科郑卫星,联系电话8338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