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海游镇开展2011年“春暖行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工作片、社区、行政村:
为稳步推进《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同法权益,按照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春暖行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通知》(三人劳社〔2011〕35号)的要求,决定于2011年5月至6月期间在全镇集中开展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为主要内容的“春暖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春暖行动”的开展,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业、加工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在巩固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力争小企业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职责
成立海游镇“春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由海游镇劳动保障所、工会、各工作片、社区等协同开展活动。劳动保障所要发挥主要作用,具体负责“春暖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有效开展,宣传发动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春暖行动”,帮助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监督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引导企业经营者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和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与使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工作安排
“春暖行动”从2011年5月份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为准备动员、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5月5日至5月20日)
1、对辖区内的建筑业、加工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用工单位数、农民工数、行业分布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明确工作目标。
2、广泛的宣传活动。为提高企业和农民工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认识,在辖区组织开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护农民工权益” 宣传活动,针对辖区内企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民工依法签约的维权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1、提供服务。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深入辖区内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小作坊、小工厂,推广和使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免费发放劳动合同等形式,督促其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2、执法检查。要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本辖区内不与农民工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及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业要责令改正,及时报告。要确保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畅通,通过设立投诉举报专线电话等方式,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
3、健全完善制度。通过开展“春暖行动”,企业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备案制度,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农民工劳动合同文本作为备案的重要内容,掌握每户用人单位现有职工情况,为每户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账,实现劳动用工规范化、制度化。
(三)工作总结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
及时对开展“春暖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