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海镇委[2010]78号
关于举办庆祝建党89周年暨“时代先锋”创先争优红歌赛的通知
镇属各党组织,各片、办、社区:
时值建党89周年和“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之际,为传承革命传统,唱响红色经曲,弘扬时代主旋律,展现我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举办红歌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传唱经典红歌,争做时代先锋
二、活动时间
2010年6月底
三、组织机构
主办:镇党委
四、参赛对象
全镇广大党员、群众。
五、参赛曲目
必须是“红歌”。“红歌”即指革命时期以及新中国建设时期涌现出来的大批奋发向上、励志昂扬、弘扬真善美的歌曲。参赛曲目须体现我们民族文化精神,体现爱党、爱国、爱民、爱军、爱劳动,歌唱美好生活的优秀歌曲;有一定的艺术性、欣赏性。
六、参赛方式
每位选手唱一首歌曲,参加复赛和决赛必须有伴奏带,清唱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参赛选手必须在比赛前30分钟内到达比赛现场签到并交伴奏带。凡迟到、缺席者或演唱不完整者一律按弃权处理。
1、形式:独唱、小组唱、歌伴舞、合唱均可。
2、唱法:不限。
3、伴奏:CD伴奏(自带伴奏带)。
七、比赛规程及时间安排
第一轮:预选(
1、镇机关、部门单位选手由文教办负责,选出若干名进入复赛。
2、各行政村、小区选手由所属各片、社区负责,各片、社区分别选出2-3个节目(形式至少2种)进入复赛。
3、两新组织选手由党政办、工办负责,选出若干名进入复赛。
第二轮:复赛(初定
分A组和B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属A组,其它属B组,A组和B组通过现场演唱分别选出10名进入决赛。
第三轮:决赛(时间:暂定
A组和B组分别通过现场演唱、评委打分等形式,按得分高低评出:A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B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八、要求:镇属各党组织、各片(社区)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组织等相关工作,鼓励参赛选手以不同歌唱形式参与比赛,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参赛选手名单、参赛曲目和CD伴奏带。
中共海游镇委员会
2010年6月11日
主题词:红歌赛 建党89周年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