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海镇委[2010]42号
关于印发《海游镇驻小区干部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片、办、社区:
《海游镇驻小区干部考核办法》和驻小区干部安排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海游镇科学发展新局面。
附件:1、《海游镇驻小区干部考核办法》
2、驻小区干部安排表
中共海游镇委员会
海游镇人民政府
2010年4月1日
主题词:驻小区干部 考核 办法
抄送:县组织部
海游镇二○一○年驻小区干部考核办法
序号 |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评分 |
1 | 中心工作 (20分,扣完为止) | 1、干部驻小区联户工作每周下小区不少于2天,联系居民10户以上,全年走访居民100户。并做好记录(包括记好下村日记)每周至少2篇。 | 8 | 每少一篇扣1分,扣完为止。 | |
2、配合做好征兵工作,确保适龄青年按时参加体检。 | 1 | 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 |||
3、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 1 | 每发生一例乱葬乱埋扣1分。 | |||
4、做好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 1 | 未按规定上报每次扣0.5分。 | |||
5、做好春、秋季灭蟑、灭鼠工作。 | 1 | 少完成一项扣1分。 | |||
6、做好老年证登记、发放工作。 | 1 | 少完成一项扣1分。 | |||
7、建立小区便民服务站点。 | 1 | 未完成扣2分。 | |||
8、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 | 3 | 少一次扣1.5分。 | |||
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 | 3 | 少完成一项扣1分。 | |||
2 | 基层组织建设 (8分,可倒扣8分) | 1、按照规定每季度一次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收看远程教育节目,并做好收看记录。 | 1 | 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0.5分,可倒扣3分。 | |
2、加强党员发展工作。驻小区干部全程参与支部发展党员全过程。 | 2 | 每发生一次未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扣2分,引起信访的再倒扣4分。 | |||
3、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认真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验证工作,并建有流动党员台帐。 | 1 |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实行倒扣分,可倒扣2分。 | |||
4、做好党员培训和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每半年上交1次。 | 1 | 半年度未上交扣1分,未完成可倒扣3分。 | |||
5、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反映党员违法违纪信访件。 | 1 | 不能按时完成的每件扣1分,可倒扣3分 | |||
6、加强小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 2 | 党员出现违法违纪被纪委或司法机关查处的,每例扣1分,可倒扣3分。 | |||
3 | 环境管理 (10分,可倒扣16分) | 1、督促卫生保洁员做好小区内卫生保洁工作。 | 4 | 抽检一次不合格扣2分,可倒扣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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