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亭政〔2009〕59号
关于印发《“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亭旁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国庆 消防安全 整治方案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安监局,县消防委 |
亭旁镇党政办公室 |
(共印160份)
“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全国较大亡人火灾时有发生。为认真吸取火灾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亡人火灾多发势头,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建国60周年全镇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关于近期连续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公消[2009]351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迎国庆、保平安、促和谐”、建设“平安亭旁”的总体目标,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信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坚持突出重点,消除消防安全工作薄弱环节,切实提高预防火灾的针对性、主动性、实效性,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60周年国庆平安,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 整治目标
力争到2009年10月底,杜绝火灾隐患,消除“三合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实现火灾事故零发生。
三、 组织领导
成立亭旁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各职能办公室主任、供电所所长、派出所分管副所长担任成员(附领导小组名单)。要求各行政村及企事业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为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
对应的整治内容为:
1、各行政村整治:检查各户用电、煤气灶是否安全;清除屋前屋后柴草;祠堂、办公室等公众集聚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2、重点工程相关村整治:除做到行政村整治要求外,还要检查出租房及“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
3、集镇所在地包家、杨家村整治:除做到行政村整治要求外,重点检查出租房及“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并逐户登记造册;检查商场、宾馆、饭店、网吧、娱乐厅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通道及消防灭火器、消防拴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完善、措施是否落实。
4、企业、事业单位整治: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设施是否到位;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仓库是否实行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灭火器、消防栓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措施落实;是否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五、 整治措施
综合整治工作坚持“强化宣传、分类指导、疏堵结合、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应急救援和火灾扑救能力,全面启动各行政村消防巡查员巡查制度,建立畅通的消防安全信息网络。
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包家、杨家两村要对出租房进行逐户排摸登记造册,检查出租房的用电、用油、用气等安全措施及消防隐患,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有重大火灾消防隐患的要求限期整改。镇属各学校要组织对居住在出租房的学生及家长宣传消防知识,亭旁中心市场要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坚决杜绝有“三合一”现象的企业。要求竹木制品、工艺品、塑料橡胶、服装等企业建立长期消防安全制度,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员,每日一查消防安全隐患,做到检查有记录。
镇消防安全办公室定期与不定期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
六、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段从2009年8月底开始至2009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8月30日前)
镇政府结合实际,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并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和要求等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83550171,提高各有关单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9年9月1日至9月10号)
有出租房的各行政村,认真排查,建立出租房整治工作台帐,全面登记现有的出租房有关情况,做到不漏一家,不少一处,并根据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计划,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各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分级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在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9年9月10日至9月25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巩固验收阶段。(2009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
整改结束后,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组织自查(自查表附件3),并将自查结果在
七、 工作要求
镇政府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并及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掌握全镇的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将各类场所的基本情况调查清楚,逐一登记并上报。各单位要加强协调联系,共促提高,力保国庆期间辖区火灾形式的稳定。
附件1:亭旁镇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亭旁镇“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花名册》
附件3:《亭旁镇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验收记录表》
附件1:
亭旁镇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黎绍齐
副组长:林 平
成 员:岩加顺
杨加操
郑志灿
郑才审
方万撑
郑成视
郑志英
叶继莲
何邦娇
黄元扬(派出所)
任典旭(供电所)
附件2:
亭旁镇“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花名册
单位: 制作时间: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地 址 | 负责人 | 电话 | 生产类别 | 居住人数 | 整改情况 | 整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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