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亭政〔2009〕81号
关于要求将房地产无偿划拨给
三门县亭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的请示
三门县人民政府:
亭旁镇杨家村现有国有土地1块(宗号为5-80-0-10001-5),位于亭旁集镇范围,用地面积
特此报告,请批复。
亭旁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房地产 划拨 使用 请示
抄送: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 |
亭旁镇党政办公室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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