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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镇委〔2010〕108号关于设立加华调解室的通知.doc(29KB) 下载
关于设立加华调解室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确保我镇社会和谐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设立加华调解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首席调解员:杨加华
调 解 员:丁 峰 郑才审 陈金才
调解室法律工作人员:金敏燕 胡梦蓉
职 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与邦挺接访室实行一站式服务,受理调解接访室分流的重大的疑难问题,彻底杜绝纠纷案件互相推诿现象。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的协调功能,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促进纠纷化解。
中共亭旁镇委员会
主题词:机构 成立 通知
抄送:县政法委,县综治委,县司法局。 |
三门县亭旁镇党政办公室 |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