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泗淋乡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
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
各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省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县委办[2008]5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乡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届任期三年的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主理财小组等各种组织得到有效整合,形成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二)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得到认真贯彻,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特别是监督权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
(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村干部廉洁工程进一步深化,切实形成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
三、基本原则
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推进,在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局,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为着眼点,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促进村级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村级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监督。坚持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探索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规律,把坚持党的领导、村民当家作主、依法自治统一于村级组织体制之中,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调动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党领导下的村民广泛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监督村务,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三)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不断总结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作机制,既要对村务公开、财务管理进行监督,也要对村干部民主决策、履职的情况进行监督,使村级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由单方面监督向全方位监督、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的转变。
四、工作重点
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强,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重点:
(一)依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为确保村民自治权利得到实现,村民代表会议应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设成员3至5人(其中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可设3-5人;1000人以下的,可设3人。),其中主任1名。主任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其他人员采取回避制度,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及近姻亲不得担任,村文书、村报帐员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下设机构的成员。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的村民代表作为候选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审核、公示,再按程序组织选举。
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村务监督、民主理财等小组,实行“一套人马,多块牌子”,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二)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和义务。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一是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一切村务进行监督;二是列席重大决策、重大开支和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会议;三是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四是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五是应当依法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在60日内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经乡镇党委和政府同意后,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可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村务监督委员会承担的主要义务:一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配合和支持村两委正确履行职责;二是履行监督职责,定期不定期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三是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五是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作用。
(三)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身制约机制。一般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提出不信任票的,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测评。信任票未超过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50%的,责令辞职,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新的成员。
(四)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保障措施。要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村党支部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要健全工作机制,当村务监督委员会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县、乡两级纪检、民政等部门提出申请,乡里接到申请后及时予以答复并妥善处理。建立农村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乡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的村干部违规违法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误工情况,可给予适当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各村要从实际出发,通盘考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注重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村级民主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乡纪委和组织、民政等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深化工作的对策和措施,扩大工作成果,不断把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中共三门县泗淋乡委员会
2008年7月3日
主题词:农村工作 村级民主监督△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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