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姚银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6﹞127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通知》(台人﹝2008﹞120号)和三县委办〔2008〕23号文件的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姚银娟同志任鹤井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
李正望同志任泗淋塘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
中共三门县泗淋乡委员会
三门县泗淋乡人民政府
2008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