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08年泗淋乡“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泗政[2008]26号
近年来,随着洞港工业集聚区的发展,我乡“三合一”现象、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时有存在。为加快消除火灾隐患,切实遏制住当前“三合一”场所和出租房火灾事故的多发态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90号)、《台州市出租居住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全县“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按照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泗淋”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整治“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力争到2008年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乡里成立由林日骄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的的乡“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的范围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整治的重点是现有的几家木材加工厂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五、主要措施
(一)依法开展整治。坚持“总体铲除、疏堵并举”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火灾隐患。要采取措施,将员工宿舍从生产储存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与生活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规定,进行就地改造,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简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区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场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通过建设标准厂房,引导企业生产活动向标准厂房集中;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对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不得用于从事生产、储存活动。要通过开展巡查、区域联防等措施,严密监控,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综合执法。此次整治工作,乡里将具体联系派出所等一起,做好“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合一”场所,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形成“三合一”问题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违法违章搭建的“三合一”建筑,要依法予以拆除。
(三)强化源头控制。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涉及易产生“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相关事项的审批,要加强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布局的监管,在审批中严格规定使用性质,防止“三合一”现象发生。
六、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08年1月开始,到2008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月10日前)。要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并公布本乡的举报电话,提高有关单位整改“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2月至5月)。我乡将对“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建立内容详实的“三合一”及出租房整治工作台帐,全面登记现存的“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有关情况,做到不漏一家,不少一处,并根据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计划,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8年5月至7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
(四)验收巩固阶段(2008年7月至12月)。整改结束后,对“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整治验收工作要制定验收规程和细则,明确验收步骤、内容及要求。组织人员对被整治单位逐家进行验收。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开展总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形成工作机制,落实长效机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把 “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乡“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要加强对整治期间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企业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者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要按照《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规定,予以“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我们将通过宣传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各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以及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三门县泗淋乡人民政府
200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