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委〔2013〕73号
关于成立浬浦镇农民负担案(事)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根据《农业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浙江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的通知》和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规定,按照《2013年上半年农民负担案件(事)整改通知书》(浙农监办﹝2013)7号)的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浬浦镇农民负担案(事)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叶以青
副组长:李云飞
成 员:奚 捷(纪委书记)
徐伟兵(组织委员)
郑志品(宣传委员)
赖尚领(常务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办,赖尚领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成员如下:
成 员:林 正(财政所长)
林建锁(农 办)
叶伟胜(农 办)
中共浬浦镇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