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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浬浦镇“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朗读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站所、各企业:

    浦镇“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浬浦镇“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椒江“2·11”、温岭“2·23”、临海“2·25”及路桥“2·26”等亡人火灾事故的教训,贯彻落实市、县消防安全紧急会议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于201322865开展全镇“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三门”建设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抓住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结合省、市、县开展“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按照“检查全覆盖、整治全到位、档案全建立、火患全清除、人员全培训”的总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实现两个“100%”和两个“坚决”:即专项行动整治对象的排查率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坚决防止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有浙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奚捷、宣传委员郑志品、派出所所长叶未捷、副镇长郑高士为副组长,其它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除火患、保生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工办,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

四、整治重点

(一)居住出租房: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出租后用于或者兼用于居住的房屋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整治疏散楼梯和消防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违规拉接、用火用电管理混乱、室内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器材和设施未按要求配置、违章搭建等问题。

整治标准:

1.房间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2.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

3.一层不得作为厨房、仓库使用,夜间不得停放摩托车、电瓶车,不得影响人员疏散;

4.3层及3层以上出租房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当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5.房间门应采用密封性好的钢质门或者防火门;

6.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的出租房,应当配置逃生绳或缓降器、逃生软梯等逃生设施;

7.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不得私自、违规拉接电气线路,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加强用火用电管理;

8.出租房应当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应当选用2公斤以上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宜放置在公共部位;

9.不得违规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和违章建筑;

10.出租人、承租人要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及时申报登记备案,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商业店铺:对经营性商业场所,包括餐馆、洗衣店、商店、美容美发店、足浴店、按摩店等各种商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经营场所和人员住宿未采取防火分隔且未独立设置消防通道、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规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和违章建筑等问题。

整治标准:

1.不得违规设置夹层,且夹层内一律不得住人,商业部分与生活部分进行有效分隔;

2.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不得私自、违规拉接电气线路,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加强用火用电管理;

3.按照要求配置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罩等设施;

4.不得违规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和违章建筑;

5.出租人、承租人要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小宾馆:对客房数在 50 间以下的宾馆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重点整治未经消防备案及消防安全检查、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违规拉接、室内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器材和设施未按要求配置、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整治标准:

1.房间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室内装修不得采用可燃、易燃材料;

2.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

3.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不得私自、违规拉接电气线路,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加强用火用电管理;

4.按照要求配置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罩等设施;

5.不得违规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和违章建筑。

(四)拆除违章建筑:结合全县“三改一拆”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整治标准:

1.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2.防火间距不被占用;

3.企业车间、厂房不应擅自扩大;

4.车间、厂房不应影响灭火救援和人员的逃生疏散。

五、步骤任务

专项行动时间为2013226日起65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2632)。各村、镇属各部门站所、企业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和任务,细化专项行动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33531)。各村、镇属各部门站所、企业要按照消防工作职责分工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配合参与“网格”化排查火灾隐患的人员、派出所民警等基层力量全面开展排查登记,并如实填写《全县“除火患、保生命”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以存档备查。对排查的场所要按照整治标准督促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严格依法查处。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采取检查指导、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行政强制整改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

(三)总结通报阶段(6165)。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村、镇属各部门站所、企业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并进行常态化管理。镇政府将对全镇“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措施

1.抓排查:各村、镇属各部门站所、企业要围绕整治重点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一间一户,并以户为单位认真填写《全县“除火患、保生命”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做到出租房、商业店面、小宾馆和符合“三改一拆”违章建筑的底数清、情况明,分门别类地建立专门的花名册。在排查的同时,各村、镇属各部门站所、企业要与本次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强拆违:各村、镇属各部门站所、企业要按照省、市、县关于“三改一拆”的总体部署要求,组织力量率先对排查发现的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3.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发《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对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或存在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该停业整改的停业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限期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该处罚的处罚,该拘留的拘留。各村要梳理排摸出一批本村的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由各村主职干部牵头进行挂牌督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于专项行动结束前整改完毕。

4.重宣传: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镇远教平台的优势,开展一次集中的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通报火灾警示案例,动态跟踪报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予以曝光。各村、镇属各部门站所、企业要通过会议发动等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消防知识,营造全民消防的浓厚氛围。教育、民政、流动人口管理等部门重点加强对老弱病残、流动人口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企业要对所有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各村要针对居住出租房、商业店铺以及小宾馆的火灾特点,制作消防知识宣传单,送达居住出租房、商业店铺以及小宾馆业主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建机制:各村、镇属各部门站所、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真正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专职消防队所在的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日常运行管理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措施,确保专职消防队有效运转。针对此次专项行动各镇里要建立专项行动档案,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各村、镇属各部门站所、企业要深刻认识“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定岗定人,分片包干,实行网格化管理;将任务分解到基层单位,建立分行业分片包干制度,确保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二)强化措施,联动配合。各村、镇属各部门站所、企业要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政府将“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纳入到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各村、镇属各部门站所、企业要逐级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重点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对专项行动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排查整治走过场导致发生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从严依法依纪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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