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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委〔2009〕29号
关于印发《泗淋乡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党支部: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村经济合作社选举工作,确保村级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有关精神和市、县有关规定,现将《泗淋乡经济合作社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泗淋乡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泗淋乡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日程表
中共泗淋乡委员会
2009年6月15日
主题词:经济合作社 选举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村级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办公室
泗淋乡党政办 2009年6月15日印发
附件1:
泗淋乡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目的意义
全县在今年上半年开展村经济合作社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这是加强农村经济组织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
二、工作步骤
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
一是建立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纪委、组织、民政、农业等分管领导为成员。二是召开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强化社员对村经济合作社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使他们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参与村经济合作社的选举活动。
(二)选举实施
1、成立社员选举委员会。由村党组织主持社员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社员选举委员会一般由支部成员及社员代表3~7人组成,选举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村社员选举委员会主持村经济合作社选举工作。
2、确认社员代表。社员代表相关条件和人员名额与村民代表相一致。鉴于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依法产生的村民代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社员代表不另行推选,具有社员资格的村民代表,确认为社员代表,具有社员资格的本届村两委成员视为当然社员代表。
3、制定选举办法。各村要结合本村经济合作社实际,依法制定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选举办法,并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选举办法应对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成员职数、选举方式、选举程序等重要内容进行明确。
4、推荐确定候选人。根据村的规模大小,村经济合作社管委会人数3~7人。社管会成员候选人主要在村委会成员中产生。
5、选举产生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社员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等额选举产生,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参加会议方为有效,当选者须经应到会社员代表过半数通过,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和副社长在管理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建议村委会主任兼任社长。
6、确认村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已经选举产生的,视为当然社员监委会成员,社员监委会可不再选举。
(三)建立制度、总结提高
新一届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选举产生后,要及时制订村经济发展规划和任期目标,努力增加社员收入,实现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要建立和健全《社员代表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村会计代理制工作制度》和《村集体土地证(使)用费分配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乡里对选举结果认真汇总统计,做好选举工作总结,并及时将总结和统计材料报县村级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办公室。
(四)颁发证书
根据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村经济合作社在6月底前完成申领《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工作。《证明书》按下列程序申领、颁发:
1、村经济合作社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提交下列材料:①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申请表;②本社章程及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会议记录;③选举社管会及产生社长的会议记录和当选证明;④住所所有权证书或由乡人民政府出具的住所证明;⑤本社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⑥社长身份证复印件。
2、乡人民政府对村经济合作社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规定的,乡人民政府签章后报送县农业局。
3、县农业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村经济合作社,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发《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
4、村经济合作社取得证明书后,可以向县工商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附件2:
泗淋乡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日程表
阶段 | 日期 | 工作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一)宣传发动阶段 | 6.15——6.16 | 成立机构 制订方案 | 1、成立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 |
6.16 | 召开动员大会 部署选举工作 | 召开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 ||
(二)选举实施阶段 | 6.17——6.20 | 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 | 1、确定社员选举委员会,并培训; 2、确认社员代表; 3、讨论、制定选举办法; 4、确定候选人; 5、召开社员代表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 |
(三)建立制度、总结提高阶段 | 6.21——6.23 | 制订制度 工作总结 | 1、制订并通过村合作社章程; 2、制订社员代表会议制度; 3、制订村经济合作社其他各项制度; 4、完善村经济合作社选举的档案材料、统计报表、工作总结等。 | |
(四)申领证书阶段 | 6.24——6.26 | 准备材料,申领《浙江省经济合作社证明书》 | 凡建立村经济合作社的村部应按照省农业厅文件《浙农经发[2008]13号》的要求办理注册、登记领证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