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三门县民政局:
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进生态葬法。我乡会同民政、建设、国土、林业等单位通过现场勘察,并结合各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对全乡的村级墓地进行合理布局,制订了《村级生态墓地建设规划》,规划使用时间为10年(2009—2018)。
我乡总人口数20125人;行政村19 个;规划建设生态墓地19处;共计占地面积141.7亩(详见附件)。现要求县民政局予以批准。
特此报告
附件:村级生态墓地建设规划表
三门县泗淋乡人民政府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