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片、办、社区、下属各部门:
《三门县海游街道2015年清明节森林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24日
三门县海游街道2015年清明节森林消防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达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目的,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市、县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方针,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消防意识,全面提高我街道的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抓手,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把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坚决清除消防隐患,强势推行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努力提高全民的森林消防意识,进一步夯实“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消防工作新机制,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年森林消防安全。
三、工作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3月15日至4月10日)。主要内容:
(一)全街道办事处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新高潮。各村利用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街道办事处在主要交通要道、醒目地段张挂防火宣传横幅,同时宣传车在全街道范围内对《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明火上坟祭祖的通告》、《三门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森林消防须知》进行巡回宣传。
(二)3月25日前各片、社区负责将把《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县森林消防工作的公告》张贴到每个村居及人员集中的场所,营造森林消防人人有责的氛围。
(三)街道办事处与各村签订清明节森林消防责任状,明确村级组织森林防火责任。
(四)街道文教办组织好全街道各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校讯通”群发防火宣传语、通过学校发放《致家长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等形式,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
第二阶段:积极排查、消除火灾隐患(3月20日至3月30日)。主要内容:
(一)各片、社区实行分片包干,以村为单位,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森林火灾隐患严重的地段,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消除的,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坚决依法处理。
(二)各片、社区以村为单位,对外出人员实行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确保他们返乡祭祀时不使用明火。
(三)各片、社区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
(四)各片、社区以村为单位,摸清各村上早坟的情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确保上早坟人员不使用明火。
第三阶段: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清明节森林消防工作(3月17日至4月10日)。主要内容:
